晉城開展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
黃河新聞網晉城訊 為加強生態環境系統安全防范工作,預防突發環境事件發生,確保全市環境安全,晉城市生態環境局特制定《持續推進環境安全集中檢查強化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》,決定從即日起至12月20日,在全市開展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。排查治理中,對于排查出的重大環境安全隱患,還將責令相關企業停產整改、掛牌督辦。
據了解,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,重點檢查的內容是重點區域、重點行業、重點企業和重點督辦的環境問題。隱患排查范圍主要包括涉及危險化學品、貯存、使用、廢棄等環節的企業,涉及危險廢物、重金屬的企業,涉及危險廢物儲存、運輸、使用和處置的企業,涉及核與輻射的企業,以及晉城飲用水源地、工業園區、跨界河流等。
此次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時間為即日起至今年12月20日,包括企業自查自改、集中檢查、督查整改三種檢查方式。其中,集中檢查方面,生態環境部門將結合日常環境執法檢查,在企業自查自改的基礎上,組織檢查組深入企業開展環境安全集中檢查,同時,生態環境部門還將根據工作實際拓展檢查內容,對所屬較大以上環境風險的企業進行全覆蓋檢查,發現的重大環境安全隱患及嚴重違法違規行為,將依法嚴肅查處,充分運用查封、扣押、限期整改、停產整頓、掛牌督辦和關停取締等手段,切實把環境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。
督查整改方面,市生態環境局將每季度開展一次督查,重點督查各縣(市、區)工作開展情況。督查內容主要包括涉及重金屬和危險化學品企業、危險廢物產生和經營單位環境管理相關規定要求的落實情況,存在的生態環境隱患問題及治理整改情況;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環境管理相關規定要求的落實情況,水源地保護區內違規設施清理情況,水源地周邊污染防治情況以及相關防護措施落實情況等;工業園區規劃環評文件中環境風險防范和應急措施落實情況,相關風險防控設施建設落實情況;涉及核與輻射企業環境風險管理措施落實情況。
另外,排查治理行動中,生態環境部門還將加大對環境安全隱患整改的監督力度,對發現的一般隱患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,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;對排查出的重大環境安全隱患,將責令企業停產整改、掛牌督辦。(晉城市生態環境局宣教科)